关于持证在港澳台逗留时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27:20
本人之前已办理了港澳台通行证,但是我签的有效期是三个月,例如我的签发日期是2009.1.2,有效期是到2009.4.1…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在这三个月里面我是只能去一次并且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呢,还是能去多次?有效期签一年的又是怎样?我现在在手机上只能给20分,不过答得好的话我会加分补上的…

你好,《港澳往来通行证》和《台湾往来通行证》是不同的两个本子。
有效期为三个月的签注,意思是你办理的这次签注的有效期是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你都可以凭这次签注前往目的地,但过了这三个月后,你办理的这次签注就会自动失效,到时,你想去就必须重新办理签注。
你如果办理的是“三个月1次有效”的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你只能去一次;如果你是办理“三个月2次有效”的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就可以去两次。每次的逗留时间都不能超过7天。
但是,并不是说,三个月内你只能去一次,回来之后,你可以重新办理签注,办理好之后,你就可以赴签注目的地了。
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定在某一时间段内你可以去多少次,只要你的《港澳通行证》有效,而且《通行证》里有有效的签注,你就可以赴签注目的地了。
明白了吗?

单次赴港澳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意思是每个地方不能超过7天,可以多次,但每次都需要再次签证,有效期只是证明你的通行证在多久的时间内有效,并不是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任意来往港澳,每次都要签证一次,我的通行证有效期是5年,不知道你为什么是三个月,一般通行证都是5年,护照10年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