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本硕奖学金评比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12:08

安徽医科大学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奖学金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高职)学生,符合评选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约占全校学生数的25%。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学生人数的2%,5%,8%,10%。
第五条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
第六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师爱友,关心集体,身心健康,讲文明、懂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及公益劳动,体育达到大学生合格标准。
6、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
7、特等奖学金要求文化课单科成绩达年级单科平均分数线,总评成绩9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列(按首位名次顺序排序)。

第三章 评选时间与评选程序
第七条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从新生入学第二学年起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十月份进行。

第八条 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是根据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按奖学金比例,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参评名单。具体程序为:
1、年级和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