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江堰市灾后重建的安置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2:01:27
我们一家一直居住在农村,然而我们的户口只有一个人是农村户口,其余的都是居民户口.地震后房屋被拆除.统一住板房.安置房建好后又说是:不是农村户口一人就要交一万多元钱才能入住,要不不于给房.请问这钱是该交还是不该交.是否中央颁布了这项文件.

我的问题同你的类似。
5.12 地震以后,家里房屋倒塌,国家重视我们重灾地区,给我们重建家园,可重建中有一条,只要户口不在当地,就没有房子。2002年我毕业于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由于当时学校不包分配,毕业后户口一直在彭州人才市场。这几年来一直在广东打工,2008 年三月份,打算将户口安置回家,可彭州人才市场那边不允许,因为我已是居民户口不可转为农村户口,拿到镇上,政策不充许,因我没有具体的房,具体的门牌号,只能放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里面。这样一来,就只有我父母的房,没有我的份。我就没了房子住,成了流浪娃。打了几次电话给重建办,他们说这是政策规定的,没办法,要想住房,自己去买。现在的中专生、大学生没有工作的多的是,工资高的,买得起房的更是少数。为何政策就这样规定。希望各界人士给予支持,给予说说公道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