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计算两道个税的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37:02
第一道:年终获得一次性奖金100000元,算出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是:19625
第二道:编写教材一本,取得一次性稿酬8000元,算出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是:0
麻烦给出步骤和详细的解析,谢谢

1.年终一次性奖金应按一次性资金的有关规定和你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所得税。
  2.按规定一次性稿酬的个人所得税不可能为0。
  一次性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8000*(1-20%)*20%*(1-30%)=896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
  根据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如,2009年1月份向其员工发放工资2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应缴个税为:(2400-2000)×5%=20元,由于2400元已超过费用扣除额2000元,则计算年终奖税款时无需再减除差额,则年终奖部分的个税应税所得额为6000元,除以12后为500元,使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部分的应纳税额=6000×5%=300元,该员工当月应交纳个税=20+300=320元。

  如果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为16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差额后的余额,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6000-400=5600元,除以12后为466.7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即5600×5%=280元。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特殊计税办法,每个纳税人一年内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采取年终奖分次发放的办法,分次发放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税。

  一次性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8000*(1-20%)*20%*(1-3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