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访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36:52
对于上级信访机构转送到下级的信访材料,下级信访机构是否应对信访人所指出的事做出书面处理?
如果是,具体参照的是信访条例的那一条规定?

有两点应当先说明一下:
第一,信访机构不是具体处理信访问题的单位,而是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应该或能够处理上访反映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进行处理的机构。
第二,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的转送和交办是有区别的。转送,就是让下级单位了解、知道某人(或某群体)反映什么问题,但不要具体的处理结果。交办,就是要求下级信访机构对某人(或某群体)反映的问题进行督办并向上级反馈处理结果。
所以,上级信访机构“转送”给下级信访机构的信访材料,下级信访机构可以自主决定(根据具体情况,如反映问题是否合理等)是否对信访人所指出的信访事项进行“交办”,如果交办给某个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当在60日内拿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回访信访人。

是,这属于上级交办案件,信访工作程序上有这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