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同居 并未结婚 已给彩礼 由于男方打人 女方要求分手 彩礼是否要退回去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07: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彩礼应该退回。但结合你所说的案情,我认为:1,双方协商解决最好。2,协商不成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会判令返还的,但你可起诉男方对你实施暴力行为所带来的损失。
如7楼所说,此事涉及同居及财产分割、彩礼返还、及打人侵权三个问题,如果没有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问题,并且暴力行为不严重,最好是通过双方家长协商解决。

此事涉及同居及财产分割、彩礼返还、及打人侵权三个问题,

1、同居及财产分割:属个人的归自己,共同的平分;

2、彩礼返还:由于没有登记,应返还;但结合同居财产分割问题,可看着是同居共同财产问题,可部分返还。

3、打人应当赔偿。

综述,应部分返还彩礼。

订婚后同居 并未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离婚都要退,何况还未结。
留那点钱干嘛呀,对方肯定不会罢休的。

不管是什么要求分手的,既然是决定分开还是还回去的好。就算不是彩礼,贵重的东西还是还给别人吧。互不拖欠。。。老死不相往来

最好还是退了 以后恐怕不好的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