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外贸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5:56:27
我公司是外贸公司,和老外签订了一个外贸合同,合同规定了采购的货物和单价,FOB上海,但是其中有几个问题想请高手解决一下:

问题一:

如果老外想付给我们佣金,这笔费用该如何在外贸合同中标注出来?是直接在所有货物和单价后面再另外列出佣金吗?

问题二:

运费和保险是我们垫付的,老外再支付给我们,运费在合同中另外列出来不会对出口核销造成影响吧?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问题三:

给老外的价格,我们已经在上面加上利润了,而且这批货物也可以退税,所以我们需要厂商给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就牵扯到多开发票的问题了。请问我如何计算我的成本和利润,包括退税的。比如说现在的货物的成本是1万美金,我们外贸公司加上利润后为3万美金,货物的增值税率为17%,退税13%。请帮忙计算一下。

问题四:

我们报关时提供的发票金额必须要和外贸合同上的总金额是一致的吗?要知道我们外贸合同里已经加上佣金和运费了,那么这个商业发票该如何开?

问题五:

出口后我们需要核销,比如所有的货物的总价格为3万美金(报关时的价格也是3万美金),佣金+运费为3000美金,老外汇款过来一共是33000美金,请问如果这样外汇核销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是不是财务上有规定,如果外商汇过来的外汇低于5000美金作为运费是没有问题的对吗?

问题比较多,请大侠们一个一个地帮忙解答,谢谢!会多多加分的。

刚刚看到你的问题,认真研究了一下,看出你们是出口方从上海港出口一批货物。

问题一:如果佣金和货款收在同一个账户,佣金可以直接加在合同单价上,如USD18.00/unit FOB Shanghai (例如佣金率5%)可以在合同上写明USD18.90/unit FOB Shanghai。出口时在发票上同样作价即可。或者在合同上单价还是原来的,另外单独列出佣金一项,最后加在合同总金额里,出口发票也同样处理。如果不收在同一个账户里,就还写USD18.00/unit FOB Shanghai,出口发票上也同样显示,另外再出一张佣金发票给客人。

问题二:你们垫付运保费在合同中另外列出来不会对出口核销造成影响。

问题三:需要明确出口退税是国家退给你工厂供货货款中所含的17%增值税中的13%,与你给客人的出口货价无关。从财务方面讲,如果你让工厂把你们应得的利润也开出来,工厂就要照票收款。至于以后工厂怎么返还给你方,那是你们两家的事情,与出口手续无关。不过让工厂方知道了你们应得的利润好吗?恐怕再合作就会麻烦无穷吧!

问题四:出口报关的原则是:出口全部按FOB价值统计,进口全部按CIF价值统计。做报关单时,先全部列上,然后再填写出口金额时再减除运保费。出口发票可以在货款外单独列出代收运保费若干,最后加在发票总金额中,以便与合同金额相一致。

问题五:

出口后外汇核销,附上发票、收汇水单,多出部分注明是运保费、佣金。只要佣金部分少于总货款的5%就没有大问题。

1. 你们如果自己报关出呢,其实佣金可以做在单价里,如果没有,那么可以直接写在合同里。
2. 核销应该不会有大问题,这个你得问下。 你也可以让客人运费到付。
3.基本上是开票金额/1.17*0.13, 不过看你什么产品, 如果有很多零件, 那么每个的退税都不一样,然后减去成本(出口相关费用,快递,样品,出差等)基本在10%就不错了。
4.报关的合同是做给海关看的,所以报关的目的是让你的货顺利的出去,至于真正赚多少钱是外管的事,你只要保证你的外合同和报关的数据一致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可以2个外合同,一个你和老外定的,一个是给海关看的,当然这2个金额差不要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