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从北京转移到石家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9:31:23
背景:
1.户口 石家庄城镇户口
2.工作情况:05年9月在石家庄参加工作,公司上石家庄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到08年4月。08年5月开始,在北京工作,由北京的公司上北京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到现在(09年11月份)。我明天提出离职申请。

问题:
1.北京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可否全额转回石家庄?
2.如果可以,可否转回我原来石家庄公司给我开立的社保、公积金帐户里?是否可以续上?(原来的帐户,不会给我自动销户吧?这点,我还没有去确认。)
3.进行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每一个环节应该由哪一方先提出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现在急切的想知道具体操作流程的细节,争取在提交离职申请一个月内把这件事搞定。

谢谢 高手指点。

1、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但是只能转移个人部分,统筹部分不能转。
公积金不能转移,但是你的情况能取出,凭石家庄户口证明、原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2、可以重新启用原来的公积金账户(应该已经自动封存了。
养老保险账户办理了两个的情况办理起来比较麻烦,下面再单独详细介绍。建议北京的不要了,重新启用石家庄这个,因为北京的账户个人部分并不多,时间也短,相比办理合并账户手续花费的时间,似乎不是很划算。
3、社保的转移操作:每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只能对应一个账户,所以你这种情况出现的两个账户必须合并成一个,然后在流动人员窗口自行续缴保费。你在石家庄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关系自动转至社保流动人员窗口,自己续缴保费。目前,你应将北京社保账户上名下的金额,转入流动人员账户,然后由其本人续缴;假如你重新在石家庄找了单位供职,则应将流动人员账户并入单位账户(可由单位代办),由单位代为续缴。重复缴纳的保险费均应算作去年的缴费额,不能抵冲今年的缴费额;重复缴费的时段也不能双倍计算缴费年限。
北京社保转入石家庄流动人员账户的手续:在石家庄档案所在地社保局开具接收函(档案已经转回后),然后交到原北京单位人力部,由他们代为办理,办理好后将社保个人部分明细栏等转交给你,然后你再将转交至石家庄档案所在地社保局,同时社保金将由北京社保局转至石家庄社保局。

第3条说了这么多,看上去很复杂。但是如果你预先找到接收单位后再办理这些手续,将会事半功倍。只需将你以前的社保账户告诉新单位,他们会很轻松的帮你办理好,你只需要听他们吩咐跑一些腿就行了。。

第1、2个问题我一起回答你,答案是可以,再则,告诉你的是 你这种情况应该叫做合并,合并的原则是北京的必须转出去和其他地方的进行合并。
第三个问题是到你石家庄的社保中心领取合并需要的申请表格 到北京办理 我的和我同事的有几个事这种情况的 放心

具体请询问相关部门~有些我也不是很清楚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但是只能转移个人部分,统筹部分不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