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在通州一会计事务所干了三个月.交了一万四的实习费.无劳动合同只有收据.请问怎样才能把钱要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0:08:06
紧急求助一事

1.首先这种做法不利于保护自身的权益;
2.收据具有法律效率,一定要记得保留;
3.事务所收取实习费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4.事务所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违法行为;
5.您一定要记得保留有利证据:例如上班打卡记录(或者其他能证明你确实在那上班的记录),完成劳动成果记录(总有帮事务所完成工作量)等等
6.不论是实习还是试用期,事务所都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收取实习费绝对是违法行为;
7.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分或者律师事务所。

多少人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
你们在掏兜之前就不能稍微用脚趾头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