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育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6:57:02
我和女朋友(陈军)同居一年生育下一儿子,现在女朋友说我家里穷不肯再和我一起生活,说要走,并且她还要求带儿子走,我家不愿意她带走儿子,我也肯抚养儿子。在陈军怀孕期间已经带病但因为有身孕没有检查出是什么病,后来生出儿子后去检查发现她的病是肺结核,会传染的。后来我家借了很多钱把她的病医得差不多好了,因为这种病是要食半年的药才能完全康复,她现在还在食药,没有康复。她现在说硬要带走儿子,说是她生的,还说要打官司。我是有正当职业的,抚养儿子的生活是没有问题,而陈军没有工作,现在没有收入,医药费都是以前我们给她的钱。如果儿子给她肯定对儿子不好。儿子现在一个多月大,全靠我买奶粉喂养,医生说有肺结核的不可以喂人奶。请问律师如果真的要上法庭的话儿子会判给谁?还有上法庭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请帮忙,多谢!
工作呢会不会影响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基于上述规定,你将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问题你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可以跟法院要求。

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