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专利的前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27:35
大家好!请问根据两项已有产品功能合成新产品,算不算专利!
这个产品合成后会有新的用途,只是采用了其他两件产品的原理和设计成新的组合。请问这样算不算专利,谢谢! 如果不算专利,但市场前景很广阔,请问我们怎样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我们想如果申请不了,它也应该是一份很好的产品策划书直接叫给厂家生产。 如果生产为成品会涉及侵犯其它两项产品的权利吗?急急急,请指教!

你这个应该叫组合发明,在审查指南中有专门的判断方式,如下:
  组合发明
  组合发明,是指将某些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构成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现有技术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
  在进行组合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是否彼此相互支持、组合的难易程度、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组合的启示以及组合后的技术效果等。
  (1) 显而易见的组合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仅仅是将某些已知产品或方法组合或连接在一起, 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 而且总的技术效果是各组合部分效果之总和,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之间在功能上无相互作用关系,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则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
  一项带有电子表的圆珠笔的发明,发明的内容是将已知的电子表安装在已知的圆珠笔的笔身上。将电子表同圆珠笔组合后,两者仍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在功能上没有相互作用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因而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此外,如果组合仅仅是公知结构的变型,或者组合处于常规技术继续发展的范围之内,而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这样的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非显而易见的组合
  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支持, 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或者说组合后的技术效果比每个技术特征效果的总和更优越,则这种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备创造性。其中组合发明的每个单独的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或部分已知并不影响对该发明创造性的评价。
  【例如】
  一项“深冷处理及化学镀镍-磷-稀土工艺”的发明,发明的内容是将公知的深冷处理和化学镀相互组合。现有技术在深冷处理后需要对工件采用非常规温度回火处理,以消除应力,稳定组织和性能。本发明在深冷处理后,对工件不作回火或时效处理,而是在80℃±10℃的镀液中进行化学镀,这不但省去了所说的回火或时效处理,还使该工件仍具有稳定的基体组织以及耐磨、耐蚀并与基体结合良好的镀层,这种组合发明的技术效果,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预先是难以想到的,因而,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至于你的产品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看对方专利要求保护什么内容,你的产品是否完全包含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