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老板批准后却不给我发工资。还说40天后才能发,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01:21
我辞职了,老板批准后却不按时给我发完工资,还说40天内给我结完。
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请问辞职后,经老板批准了要多久才能领完工资?

如果你是公务员的话 应该继续发你工资的 除非你死
如果你打工的话 那没办法喽 各有各的规定
如果你是自己表示辞职的话 发不发工资要看老板了

采纳我把 我的话比较通俗易懂的~

批准后次月领薪日可以领到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你老板自己要这么做而已。

你看看老板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拖你40天,他是否现金周转有问题,你的薪金是不是比较多。了解了对方为什么拖延,如果你觉得合情理的,那就等等咯。如果觉得他就是故意不给你发,想拖掉的,劳动仲裁见。

你经过合法手续辞职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按时发放你的工资,没有理由拖延。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没有规定具体日期,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

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了必须在几号前发放。但40天后绝对是违法的。

你应该向当地的劳动检察部门投诉,咨询。劳动检察部门会解决的。

辞职了,就当立即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