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佛山部队服役(正连),女朋友是深圳本地人,如现在登记结婚然后今年转业可符合深圳安置政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58:5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谁能理解下这段话的意思?如果配偶已经是当地人,这个条件还有意义吗?还是说一定要结婚之日算起满深圳户口两年?

正连就想转业,可能吗?
结婚还未满一年肯定不符合在深圳安置的条件。

我记得可以,当年我当兵时就有不少这样的情况,只要部队那里没问题,地方上就没有问题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因为转业安置本地有四种情况:一是自己是本地人;二是老婆是本地人,是老婆不是女朋友;三是随军;四是老婆是人才引进到该城市的。
但是,有的城市决定你是否能留驻地,还要看你随军或结婚的年限,比如北京要随军满三年。建议你就该问题询问一下你们干部部门的同志,若你怕走漏风声可以请你信任的人去问。

唉,当兵的真可怕。安置安置,找媳妇也是为了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