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救救我堂妹,因出售假发票被刑事拘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02:38
有个堂妹,20岁,由我一个单身的伯父收养的孩子,伯父一条腿残疾,一只眼睛失明,单身,为了养老,从小收养了这个堂妹,因为家庭特殊,没有上好学,误入歧途,给别人兜售假发票。前天,被警察已购买假发票的名义钓出去后被当场抓获,当时带了3本空白假发票,每本25份,现已被刑事拘留。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会判刑吗??因其父亲身有残疾,加上生活难以自理,此种情况可不可以作为特殊情况,请求警方宽大处理,或者给以轻罚???
若警方对其审讯,存有逼供,诱供的情况,使其在口供中又交代了以前出售多本发票的情况,是否也可以作为判罚的依据予以重罚??

谢谢了!!!
警察采用钓鱼方式,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诱导犯罪??可以认定为事实交易吗??

售假发票被刑事拘留一般要承担刑事责任,可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这要看你身上带那3本的面额大小了,再是你交代的曾经卖的具体金额了,不是一本卖了100块钱这样,是万位的,十万位的,按照最大金额累计判刑的,如果只是帮助别人兜售,量刑会小些,不是主谋判的会少些,如果是主谋,涉及金额太大,问题就相当严重了,
家庭条件再不好也不能作为犯罪减刑的标准,这是影响国家税收的问题,处理起来一般都很严厉。

要根据数额大小来确定量刑

判刑看具体的数额。家庭情况可说明,仅仅是酌量的量刑情节,对以前交代的成立自首,对这部分可从轻处罚。

你伯父是个残疾人
长期领取残疾人补贴不?
你可知道残疾人补贴都来自税收?

出售假发票,损害了国家利益
国库空了,民政局自己印钞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