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个手机,没有归还失主,用手机打了电话,失主找到我,要我赔偿他600元,请问我的行为是偷窃行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3:16:09
我现在没有说拒不归还,当时我捡到手机就给我朋友了,很巧的是他那天晚上在我们班说此事时,本人戴着耳机没有听到。过了四天,他找到了我,我还给他手机,他就说他已经买了手机,这个手机不要了。要求我买下,他的手机已经用了一年半多了,只能值200元。我说给他200元,把手机给他,他不肯,开始说六百元解决,后来就说八百。他把这件事闹得很大,一口咬定我的行为已经是偷盗的行为了。我不知道怎么办,现在说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大队还要给我个记过处分,我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更好的解决。

反诉他 可以要他赔偿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提起6000块左右的反诉吧
你不吓吓他 他就以为吃定你了 等你告他 他心里肯定就软了 就会来找你调教 到时你看着办吧

错不在你。不过你捡了手机就不应该打电话了,弄得这么大还不是自己的原因

建议您最好还是私了此事。

可以提起反诉

这个事情你解决了没有,我也是遇到和你一样的事情了,你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