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1:35:36
我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三年合同,被派到一家国有企业做司机,现在这家企业要改制,把车辆都交给了一家专门搞运输的公司运作,所以我们也要交给运输公司,可是运输公司的福利待遇我们不满意,所以我们不想干了,我们可以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吗?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把我们重新指派到运输公司工作吗?还有,原用工单位是否可以把我们解雇了?

你们的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同时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你们被派遣时,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单位应该是约定了你们的各项待遇的,而这些待遇应该告知你们,现在,待遇被单方面更改了,你们有权拒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待遇不更改到符合原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你们有权不服从重新被指派到运输工作。
  用工单位不可以直接解雇你们,根据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可以把你们退回到派遣公司,但不能解雇你们。

可以,因为对方违背了劳动合同,不过具体的你合同我没看到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