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告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10:03

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公告期满仍未消息,法院缺席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