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等档案离职交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46:14
我在一私人公司(建筑公司)工作3个月不到,期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任何形式的证明,这段时间里公司财务总监叫以前的出纳将04年~09年的工程合同(正本)交接到我手里,并办了交接手续(填写了出纳自制的交接清单,我是接手人,财务总监是监交人)我觉得这东西不应该给我,起码不应该那么早,但是当时叫我这样做我又不好说太多。
后来我提出辞职,当时相关人员都不在,说是改天再去办交接,那些东西全部留在公司档案室,我把钥匙也交回公司了,我想问的是:
1、如果我不去办交接行吗,我和这个公司没有签过合同,我已经在别的公司工作了,很不想再去以前那里
2、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去办手续的话那公司会怎么处理,我当心以后出了问题会来找我
各位老师帮帮忙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学生 很多东西都还需要指点

1,单位没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辞职,这是你的权利。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也是你的权利。
2,不管是怎么离职的,手中的东西一定要交接清楚。真的不办理交接一般公司也不会采取什么措施。你只要保证你手中的东西全在挡案室并且已经交了钥匙,没给公司来了损失就没事。可以给公司某人在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