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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3:14:49
男友是一个 离异 有一女孩的人。前妻家庭势力强大,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孩子归女方。财产全部给女方了。定时交纳抚养费。
孩子刚生到现在离异三年了,女方也不让见孩子。女方已再婚了。他现在想和我结婚。但是我想问 ,如果我们结婚了,有一天他的女儿来争夺财产,(包括我们在一起或者他去世了,或者孩子的爷爷奶奶去世) 还有他女儿的份吗? (因为财产都给女方了,我要是嫁给他我们几乎算是再白手起家,用我的劳动成果给他女儿我的心里不是很平衡。我吧我的担心也说给了他,但他说不会再来要了。请教各位大师,帮帮我~~~

只要是他的财产其女就可以继承,你可以和他约定财产归属,将一部分财产约定为你的私人财产,那你的财产,他女儿是无继承权的,只要你们之间没有收养关系!

从法律上来说他的这个女儿是有继承权的,私生女都会有的,但当时离婚可以写在协议里。由她监护人就是她妈妈来选择放弃继承权!其实你也多虑了,现在孩子还小。毕竟父女情深,多少年说不定这个孩子对你们不错。再说你们还年轻,即使你们老了财富还看得那么重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外国很多人临终前都捐出了!留给后代太多东西对他们并没多少好处!

他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担心,你可以在婚前约定财产的归属,这法律是允许的,这样属于你的财产还是你的财产,他女儿是无权继承的。

女儿对父亲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