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太平洋保险金泰人生险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29:31
太平洋保险网站上写的:“重疾保障:如李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交纳。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但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重疾赔付后身价保障的金额降为零,只是祝寿金账户的金额继续有效?
另外,请问缴费满20年后,是不是每年还要扣除重疾保险的保障金?谢谢

谁说金泰有祝寿金的??你看了详细条款了!上太平洋的网站看看金泰是一种两全分红重疾保险,

附加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赔付的就是主险的钱。
如主险保额是10完,重疾提前给付保额10万,那么重疾赔付10万后,实际主险保额就没有了,主险就结束了。
这里有个关键,其主险的每年分红是直接转成保额,本来分给你的红利现金,相当于作为一次性缴费继续购买此主险,这是另外一部分,也就是所谓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其没有附加重疾提前给付,因此和重疾赔付也不相关。

金泰人生的重疾保障它有个前后的日期的标准。公司在接到投保人的首期保费并接受承保日起180天后如被保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公司给付基本保险金额10万。(因为现在的医学技术不断的提高,重疾都能治好的,一般治病的花费在5-10万之间。
附加合同终止。主险继续有效。金泰人生的分红每年按百分之3到百分之5的复利递增。
如在180日内的话则退还已交的保费。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