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属于什么类型,是否有胜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18:36
2007年11月14日,在一个没有接到任何货款的情况下,我将货物发给一个身在外地的老乡,他接到其货物,之后没有付款,一直拖延,三番五次,去找他,。让他打欠条,还款。都未果。我想问下,哪位是律师,能帮我解答,这个案件属于什么案件,或者有没有胜诉,暂时有录音,录音中能证明,对方的身份。还有当时拉货的司机。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有胜诉,

谁能帮忙解答,
QB答谢,或者积分答谢都行。QQ699122 不胜感激
当时在觉得是老乡情况下,觉得不可能不给钱,所以没有书面合同

这是一个合同纠纷,问题是你们在商谈合同的时候没有形成书面合同文本,当然可以考虑从录音和拉货司机作为书证、人证来协助你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胜诉有可能。

你好:
这属于民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你们之间没有合同吗?你说的录音可以证明对方的身份,是否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具有买卖关系,货物的数量及金额?拉货的司机可以证明,那么对方受到货物后,应该有签收单的,这个证据你是否掌握。如果有的话,你应该可以胜诉。
2007年11月的事情,你要注意现在2009年11月5日了,还有9天你的诉讼时效就要过了,不要超时啊。

典型的民事买卖合同纠纷,虽然没有签订合同或欠条,但你有录音证据(现在录音证据也被视为有效证据)和证人,证明你确实将货发给对方了,可以认为双方达成了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二楼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不存在,因为在你发货后一直在追讨中,所以诉讼时效是以你最后一次向他追讨为起点开始计算的。
但你需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录音、送货单、收货签单等,因为民事纠纷中讲究“谁主张谁举证”。
只要证据充分,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买卖合同纠纷,有相关证据证明就尽力去打这场官司吧,至于证据采信与否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了

买卖合同纠纷。对方既然将货物收下,证明该买卖合同已成立。如果你的录音和证明能够证明发过货,这样的诉讼胜率是很大的。

如果是发错货了,可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1、若你所说有录音和拉货的司机能证明你有发货的事实,以及你们之间有货物买卖关系,该案应属于货物买卖合同纠纷。2、关键看对方身份、地址是否能确定?若能确定,可以起诉他,管辖法院应以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