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诽谤了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48:43
有人和我借了一些钱,有借条,但我向他追还欠款时,他不承认,说已经还了。他的女儿还在单位里到处说:我拿还过钱的借条敲诈他老爸要钱。给我造成了很坏的响,单位里的同事见到我都躲着我,不跟我说话,也不理我,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现在想拿回钱,又想挽对方还我清白,该怎么办呢?求求懂法律的朋友给我出个好办法,越详细越好。感激不尽!!!!

被诽谤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那你怎么不问他,既然还了钱,怎么不索回借条?!
而且口说无凭,你问他有什么证据证明钱已经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