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辞退教师的老年之苦向谁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14:55
山东省某校殷氏,其父亲去世于1975年,去世前是某校正式工人。去世时殷氏13岁,靠其父亲去世后的抚恤金上高中至79年,79年毕业后留在本校工作,从事后勤工作,教务员,后承包学校食堂,工资那时每月26元左右。1998年,学校以镇上有政策要辞退临时教职工为由,在未签定任何书面文件情况下,口头将殷氏辞退,至此殷氏工在学校工作近20年,年龄38岁,辞退后学校从此再没任何经济补助。殷氏百般走访,均未有结果,终日郁郁寡欢,患上精神疾病。热心人发帖时,已48岁,家庭全靠年老妻子一人支持,想到曾辛勤工作了20年的老实老师的老年之苦,热心人想请教大家:请热心人给指条明路,他该怎么办?

本人在学校从事的是非教师岗位的后勤工作,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人,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调整,1998年辞退时,本人档案中应当有《工龄审定》和社会保险手册,建议查清本人档案里是否有上述材料?没有上述材料的可以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申请救济

当时是否学校给办了“民办教师”?若是,可以按民办教师相关待遇办理。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可向相关部门(劳动局、教育局)申诉,或向民政部门申请救济。大家应该帮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