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交了一个月老板不放人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0:51:51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当初没有签合同,但是签了协议,协议是这样的,公司在我任职期间替我交社保,但我必须在这里工作满三年,如果不满三年必须把公司替我交的社保钱还给他,我听人说这个协议本身是不合法的?现在辞职信交了一个月老板不让走,怎么证明老板有收到辞职信,社保钱要赔给公司吗?
有同事知道,但没人敢替我做证明,如果直接走人的话,社保当中我自己交的部分能拿回来吗?还有社保簿在老板那边,有办法拿回来吗?还是可以重新办?

首先,按一般正常程序,这个时候你可以直接走而不付任何责任;至于怎么证明不也不懂,因为你交上去了,老板可以说没收到,(有同事可以给你证明吗)。
其次,公司交社保是应该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给交的(当事人好像可以协商不要公司交,但要返现金支付),所以不用还,也没理由让你还。
再次,协议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才可以算是合法的。

所规定无效,将辞职信递交后一个月直接走人。

2楼正是我想说的..不过要补充一点,你去劳动局告他不让你辞工,大不了在写一份辞职报告 让老板签字 自己留一份..

直接走就好咯,不用付任何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