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抢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59:22
当时犯案时未满16周岁·我是从犯,我也是初犯。我没拿刀,什么都没拿只是跟着去好像帮抓着被枪的人手当时吓呆了也没注意·朋友拿了刀,有个朋友持仿真,我不知道他有,如果知道我一定不会去的。等回去才有意识我就跟朋友说我帮忙抓人了。当时枪了一千元左右所以朋友给了我一百块,当时没一分钱也没钱吃饭回家所以不得以就拿下·朋友私吞一台手机我也没知道过了几天我问他才告诉我。我可以被取保吗?掏点钱给警察可以放我出来吗?我不想坐牢·我不是坏人只是当时真的是走头无路,拘留一个月还行,坐牢太恐怖了哎少年无知犯了错回头来已晚!
被(抢劫人)未受伤。自首,认罪态度好,可以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
  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
  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
  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
  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