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境内劳务付汇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05:30
公司有常驻两个外籍人员,公司需要 支付一部分外汇到到国外为其在所在国购买社会保险等。按照合同,公司要扣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那么现在就针对外汇部分工资 已经扣了 所得税和营业税 还应该扣其个税吗?有根据没?希望给出条款~~高分悬赏~
外籍人员的工资也要缴纳所得税?哪里有规定?

扣了企业所得税,就不用再扣个人所得税了。

因为两者的计征主体不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所得征收,而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所得征收。你们既然已经扣了企业所得税,说明这笔支出是付给对方企业的,不应再扣缴个人所得税。

不过,如果这两个外籍人员属于中国常住居民,即在国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应就境内工作期间境外支付的所得按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国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应就境内境外取得的所有收入按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你公司的支付可以视作付给外方公司后,外方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所得。外籍人士应就该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了企业所得税,就不用再扣个人所得税了。

因为两者的计征主体不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所得征收,而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所得征收。你们既然已经扣了企业所得税,说明这笔支出是付给对方企业的,不应再扣缴个人所得税。

不过,如果这两个外籍人员属于中国常住居民,即在国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应就境内工作期间境外支付的所得按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国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应就境内境外取得的所有收入按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你公司的支付可以视作付给外方公司后,外方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所得。外籍人士应就该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缴纳所得税的,作为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合并在收入中一起计算缴纳

你是外资代表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