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35:02
父亲过世,留下一栋5层楼的门面房。这房子是87年以我奶奶和我姑姑的户头、地皮在原祖屋地址上建的。父亲的户口当时不在当地,无权建房。2000年政府征收再建,以原老屋的面积安置建了现在这栋房子。因我父母在87年协议离婚,姑姑也有自建房屋都没生活在一起,在姑姑和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2000建成此房后户主改成我父亲的名字。今年10月中旬忙完父亲身后事的第一次家庭会上我们才知道在今年4月奶奶过世还没一个月内父亲就和我现在的后母(我爸93年娶的第3任妻子)把这祖产以赠与的形式过户给了我现在还未成年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我想请问父亲和后母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归属以房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你父亲的赠与行为有效。
但是你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误,可以要求修改,或者申请异议登记后起诉。如果得到支持,那么房屋权属发生变化,你父亲当时的赠与也就属于无权处分了。

这个首先确定2000年的时候房子改到你父亲名下是什么情况,履行了什么手续。如果这次登记是合法的,那么你父亲和你后母的行为是有效的。

如果两千年那次是不合法的登记,则这次肯定也是不合法的。

个人认为手续合法赠与就有效

如果你父亲对该房屋有所有权,他当然可以遗赠。当初建房时你父亲是否参与是否出资出力,如何约定。你的问题里说的不是很清楚,还有如果你的父亲赠与本应考虑自己的其他子女,我也不知道你现在已经多了,他是否还有其他子女,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的姑姑也有继承权,不知道她是否放弃,如果没有 你父亲就无权处分。
此案还有很多谜点,若有意请拨0755-83668103(深超律所) 愿为您详细解答!

合法的,户主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他就有该房的赠予权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