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进!! 原因自由行为是否可以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4:19:46
请仔细解答

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是指行为对虽没有责任能力,但使之限于这种无责任能力状况的原因行为是自由的,是在完全责任能力状态下之所为。因此,行为人仍应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在我国刑法中,生理性醉酒并非免除刑事责任的事由。生理性醉酒之所以不能免责,并非醉酒人的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没有影响。

在解酒的情况下,行为对由于酒精中毒而使责任能力有所减弱甚至完全丧失,但醉酒状态是在行为人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导致的,具有原因行为的自由性。在这种情况下,刑法规定醉酒的人仍应负刑事责任,应当是具有正当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