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2:17:32
奶奶过世后留下一处农村宅基地,在生前就我爸一个子女。现已对房产进行了遗产公正。我爸户口现属于城镇户口,不属于宅基地所在地农村户口。
问题:1,能否凭公证处的公正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变更(即过户给我爸)。
2,如今后遇到动拆迁,地上建房得到一定得补偿这方面没有问题。问题是在宅基地方面的补偿是否能通过继承得到?还是说这部分的补偿会给没收,平均分配给宅基地的农村户口农民?
望能详细的解答说明下,毕竟对普通家庭来说是比不小的数目。
宅基地所在地在上海浦东金桥地区,周边开发迅速经常听闻要动拆迁,特有此问。

我也是农村,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主要还是想看你们这个农村的规章,因为每个农村的村规都不一样嘛,你爸不是农村户口,是不可能过户给你爸的,而作为遗产的房子,更加不可以重建和修建,如果真的有拆迁,补偿是有的,不过很少,一般农村是很少会拆迁的。不过既然遗产给了你爸,那你爸就有权居住,但是他不可以再把房子做为遗产留给你,最多只能到你爸这一代。维一的办法就是跟村里说:你奶奶就他一个儿子,能不能让你爸的户口迁回村子里,不过一般是不允许的,一旦户口迁出农村就无法再迁回。

如果你爸享有债记得的所有权即可已得到补偿

"你爸就有权居住,但是他不可以再把房子做为遗产留给你,最多只能到你爸这一代。"这是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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