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强撤,生活无依靠。赔偿太欺人,我将如何是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10:25
本人在县城闹市区租了两间门面开服装店,近期却突然接政府通知:该区域属旧城改造拆迁区,所有商户一月之内必须搬走。
门面所属--县商业公司提出补偿条件:给予每户二至三万元装修赔偿,每平方10元的搬迁费。可是我门面仅装修一项就花了20多万元,(装修使用了一年,租赁合同终止期还有一年多),又因通知伧促,导致货物积压无法处理,现有库存价值三十余万。商业公司如此的赔偿,真叫人无法接受!而我所有的积蓄可是全投入了门面,而今政府一句话,几万块就打发我走人。我不知道我究竟该往哪里去……?
请各位朋友们给我提点意见,补偿是否合理?我将以何种方式才能争取到损失减到最小?个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得到保障?谢谢!

可向市区里的律师事务所等咨询一下。

律师咨询一下。很同情你,只可惜我也不懂得法律

对政府的搬迁无可厚非,应该执行,这也是符合城市统一规划要求的,谁摊上,认倒霉吧。但是,对你店的装修赔付应该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人帮助进行装修评估,然后,拿着评估结果找政府协商。虽然都是搬迁户,对于装修的时间和投入不会是一样的,政府如果对大家一样的赔付办法,应该是不合理的,自己应该据理力争。也可以找个律师帮助办理。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