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不还钱有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01:56
我今年因为没有还钱,拘留15天后,断断续续还了三个月钱,每月支付1000元,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偿还了,债权人跑去法官那里要求执行,法官要我今天要么还钱,要么带定内衣裤准备坐牢,我决定不再还了,你们能告诉我,是不是躲满一年,法院就没办法再执行了?
1、我欠债8万元,今年强制拘留15天,在拘留期间,法院调解每月还1千元。
2、我还了四个月,这个月因为失业开始没有再还了,债权人今年上门要我一起去法院,我打死都不会再去的,谁知道会不会像上次那样被拘留15天啊?
3、法院打电话来,让我要么还钱,要么准备再次坐牢。
4、我现在没有物业(只有一套集资房),没有存款,也没有金银首饰,不是说没有能力还钱,就可以暂停的吗?如果法院再逼我,我就跳楼自杀,弄个“鱼死网破”的。
5、我想请教网上的法律高手,如果从这个月开始,我坚持不还的话,是不是被债权人逮住了,又得重新拘留呢?拘留出来了,我就不用再还钱了呢?

如果到时候不还钱,法院会强制执行的,扣押你的其他财产,您躲也没有用的,没有满一年,法院就不执行的说法。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躲,可以,你明天 就拿着衣服一走了之,抛弃自己的家人从此流浪。让你父母伤心的过后半辈子。让你的孩子从此恨你一辈子。让债主天天去你家里闹。你一个人在外过着“逍遥”的日子 。
  跳楼,也可以。债主会很高兴的,然后,他会继续逼你家人偿还。你家人会跳楼不 哦,你还不如拿着刀去找债主签个协议,让他杀了你。杀的过程随他。
  你可以选择坐牢。在牢里债主不会逼你了,刑满后 债主继续逼你。要是 谁借我一千万 让我 拘留 半年 或者 躲两年 不还钱 我都愿意。
  你想鱼死网破也可以。 最好是 让你全家一起 升天,那才叫鱼死网破 。你死了 留着 你父母 网不会破。 要鱼死网破 就把你家人一起 拉下去。债主 就找不到人还了 你们 就不会 有 债主 找上门了。几年后 别人 就会在你坟前 指着你的坟对自己的孩子说你的风光大事 你的名字 会永留人间 。
  你就是个垃圾 全世界的人 鄙视你 亏你 活了 那么久 要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