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9级可以赔多小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17:59
我是在厂里上班.搞到工伤.前不久做了鉴定.
鉴定9级可以赔多小钱..9级是这个是根据那点算出来.我要详细一点的.谢谢大家.急需
我在厂里是拿月薪的.工资上写的是:2100除去伙食大概:180多<实际拿到手上1900多>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是不是1900多..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按《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08年重庆市职工平均工资26985元)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