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踢死人 又不让尸检的真实内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57:08
交警踢死人 又不让尸检的真实内幕
事发当日上午11时许,民权县检察院陈检察长说要派当地的法医进行尸体解剖,并允许另请法医协助,(他们原以为死者家属在短时间内找不到法医,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我们在咨询相关法医后,得知在死亡24小时内,尸检效果最好,于是我们要求公开尸检,并有幸邀请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主任法医专家协助。下午3时许,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杜主任,从郑州火速赶来协助尸检,(地点:民权县殡仪馆)。
可是民权县公安局以当地法医在办公室喝水为由迟迟不到现场,(据说,他们对省里来的法医感到措手不及,匆忙商量对策)。陈检察长让我们家属耐心等待,一个小时后,民权法医才从公安局办公室姗姗来迟,我们急切催促法医尸检,而民权县公安局又以摄像人未到为由,让继续等待。又拖了半个小时,摄像终于来到后,他们又相互寒暄,又拖了近一刻钟,我们再也无法忍受了,再次强烈要求尸检,因为时间越长对尸检越不利,在我们百般催促下,当地法医竟以没有带尸检工具为由,拒不尸检,最后,只看了外表,由于受踢部位毛发浓密,皮肤发青很难判断,说:“虽然没有明显外伤,但不排除有内伤。”草草了事。协助尸检的专家杜主任说:没有见过这样尸检的。(这一幕在场的几十人都可以作证。)
证据被毁掉,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事实真如您所说那么交警的尸检就应当是不真实的,对此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时举证责任由交警队承担,而如果他们败诉或者行政行为无效则你的主张得到主张。

知道了 第一天知道的这个事情我就有一个新闻的网站 结果现在看不到了 被某些有心有权势的人闭屏了 牛B啊

可以行政诉讼

民权是人吃人呀,死者抱着民警腿竟然无动于衷,象这种败类杀了算了

现在河南媒体集体失语,网络上大部分有关此事的帖子都已被删。

你不给我一个交待我就自己给你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