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41:57
劳动合同中有一款:基于终止或者接触劳动合同乙方离开甲方后,因为承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精英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之义务,所以甲方在支付乙方现有工资中已包含20%的竞业限制补偿,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甲方竞业限制的,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请问在职期间,工资单上没有这个补贴的明细。我离职后,公司没有给过我任何竟业补偿金,我现在去了和他同行业,但没有竞争业务的公司,且新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业务操作,也因为这样我离职了。 现在原公司要求我赔偿竞业限制违约金5万元,并退回工作4你按多来的全部“20%”的违约金,这么做合法吗?
问题补充:补充1:
1.1竟业协议中 只有我如果违反要赔偿公司5万元。没有说公司给我多少钱。
1.2劳动合同中说工资里面包含20%的竟业补偿金。
2.0事实上直到现在他们连加班费都没结算给我,他们强制解聘我,我现在还在和他们打赔偿金的官司。
2.1我的职责是IT人员,当然我能看到服务器的数据,但这些数据根本没有用的。基本是公开化。可是我离职后也不可能有人为这个给我作证

1、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双方完全自愿并在有劳动局的公证章才算生效,不知道你们的全同是不是自己公司做的,还是劳动局的正式合同,因为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没有说已经多给了20%的竞业补偿费,只是说签订后,在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同的行业岗位,但必须额外的支持这一年的工资补偿,所以你说的这条可能是你们公司自订的,是不合法的,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就算有双方的签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完全对你有利。
3、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加班费补偿的仲裁,但必须要提供加班证明,比如说加班考勤记录。
4、劳动纠纷一定要通过劳动局来处理,要把这事搞大,必要时通过媒体,会有很好的效果。
做好心理,打场硬仗,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你的。

我们也是签了这样类似的合同的,无奈的竞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