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知假买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40:01
够不够成欺诈,在结合《销保法》41条阐述您的观点,谢谢!!
是49条不是41条,不好意思我写错了!!

您好,朋友,看到了您的提问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欺诈的含义
所谓欺诈,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和法律制度中不存在这样的一个罪名,它充其量是一个过错情形定义。欺诈就指的是隐瞒事实,或者虚构事实的欺骗行为。
消保法第49条,我感觉与知假买假的行为关系不大,而且第49条调控的也不是消费者的知假买假行为,而是规定的经营者要为其欺诈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关于知假买假,我想说的是,是一把双刃剑,虽然消费者知假买假的目的有多重性,有的是贪图便宜,有的是钻法律漏洞来获取赔偿,这些在社会都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所允许的,这种行为虽然在道德层面要受到谴责,但在促进经营者行为规范和促进市场和谐有序发展上,却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