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死亡,如何将全部产权给户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56:48
我亲身父母离异后,父亲娶了继母,我的抚养权归母亲,户口从小也是和外公落在一起(我的户口和父亲不在一个地州),父亲在我上大学期间按比例和母亲一人一半提供我的学费和生活费。现在父亲在自己的居住地要购买一套房产,因他已经超过60岁无法向银行贷款,所以用我的名义贷款后由他和继母来偿贷。父亲有意将房产在他和继母过世后全部留给我,但是继母与前夫生有一子一女(父亲再婚时他们已经成年,双方没有抚养赡养关系),现在所签的购房合同上户主是我,父亲和继母为共有人。请问如果父亲和继母过世后,我要如何才能用最简便的手续和最少的费用成为该套房产的唯一所有权人?
按《继承法》继母的2个子女是否对我父亲名下的那份房产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父亲和继母婚后对我承担了抚养的义务,那我是否也算继母的法定继承人呢?
如果现在经父亲和继母同意,是否可以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把房产登记在我一人的名下?如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中心备案(不过我尚未见过该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过字,不知道该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开发商说等到银行办理贷款时让我亲自过去当地办理),房产证产权登记时有变更,在法律上是否有冲突呢?

最简单的,让你父亲和继母写下遗嘱(最好去公证)写明所有财产或指定这套房产归你就可以了。

如果没遗嘱,分割起来就麻烦些。这要考虑是你父亲还是继母先过世的问题。
你父亲和他的继子们无抚养关系,他们就不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但他们可以继承亲生母亲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