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23:09
我的员工在我们公司工作了近一年半时间,公司人事一直催促这名员工拿终止单来办理社保。可是这名员工一直用各种理由推托不拿终止单来,说找不到或者忘记了。有一次,在公司会议上也催过她,她也说去找找,这样一直没有拿来终止单。后来因为个人原因,她辞去了在我们公司的工作。可是她却去法院上告我们公司不给她交保险。
今天我收到了法院的电话说我们有一张传票。
这个事情,我们太冤枉了,请各位帮我们出出主意应该怎么解决。

法院发传票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
一般根据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内的信息,采用由法警等专门人员以书面当场送达或通过邮政局特快专递、挂号信的形式邮寄送达,接受传票的当事人应当在传票上签收,送达的传票要加盖法院的公章和书记员和审判员的姓名,即使是电话通知,也会将案件受理情况说清楚,但并不会在电话中询问当事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同时也绝对不会使用播放电话录音的形式送达。

积极应诉,并出示公司有关个人保险办理的规定文书,和催办原告个人保险的证据,每次的催办的当事人的证明,及旁证。

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