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国家禁止安乐死?那我们国家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16:32
一个人生病快死了,很痛苦,他 想借助药物快乐一点死去.又是么错吗?为什么很多国家多禁止安乐死啊???他们禁止有什么理由吗?那我们国家允许吗?

这个可以查一下百度百科 安乐死

介绍的很全面了 http://baike.baidu.com/view/18799.htm?fr=ala0

个人觉得 禁止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一些人过度夸大人的意志,并且觉的不应该给人选择死的权利 二是立法安乐死容易导致类似协议自杀这样的犯罪

中国不允许安乐死,但是中国的现状是很多人没有钱治病活受罪。。。

人没有选择生的权利,但是有选择死的权利。人终有一死,每个人都一样,衰老是无法抗拒的,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失去活动自由的情况下,有权选择安乐死。

安乐死(希腊文:Ευθανασία / Euthanasia,「eu」意「好」、「thanasia」衍生自死神塔那托斯),有「好的死亡」或「无痛苦的死亡」的含意,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或更严谨而言「尽其量减小痛楚地」致死的行为或措施,一般用於在个别患者出现了无法医治的长期显性病症,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对病人造成极大的负担,不愿再受病痛折磨而采取的了结生命的措施时,经过医生和病人双方同意后进行,以通过提前死亡的方式减轻痛苦。

目前医学界对「安乐死」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不过在操作层面,主要可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 善终处理」两大类,前者是按病人要求,主动为病人结束生命(例如透过注射方式);后者是按病人意愿停止疗程(例如除去病人的维生系统或让病人停止服药),使其自然死亡。

以荷兰为例,目前荷兰要执行安乐死,须出自病人意愿,且有医生证明病人正处於「不能减轻」和「不能忍受」的痛苦中,医生和病人之间也得先达成共识,确认安乐死已经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安乐死在许多国家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例如美国的特丽·夏沃的案)。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美国奥勒岗州等等。

接受或寻求安乐死的著名个案
特丽·夏沃(美国)
邓绍斌(香港)

我们叫被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