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打工者的薪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2:53:53
我现在在一间广告公司辞职了,我9月24号入职,入职时没有签任何合同,10月31号公司解雇我。
到现在还未拿薪水,我是公司的设计师,工作期间我负责一本宣传手册的工作,但是我在设计这本手册的

时候,把其中两张页面搞错了(把最后一页和倒数第二页倒转放了),宣传册印了650本,每本成本8元,

离职后公司发现我在工作期间做错了。
宣传册是一所房地产的入住手册,配送给购房者的。
房地产老板接受了这批印好的手册,但老板说:“如果购房者不接受这本手册的话,就向你公司退回,重

新印”。

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的公资可以拿到吗?如果广告公司不给我发公资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的话,我该采

取怎么的违权方法来取回我的那份血汗薪水?

劳动者工资有用人单位按同工同酬原则与劳动者约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者个人的工资,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前述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9月24号入职,10月31号公司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是可以要回工资的,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吧!

这个事其实你可以跟单位好好谈谈,
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你个人也存在一些问题,照你说的情况很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解雇你也不能说没有理由。
好好协商一下,至少应该拿回一个月的工资。

工资可以要回,当没有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