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师打成耳穿孔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30:28
2009年11月,当时还没上课、我坐在座位上随手转书、坐我前面的女同学转身将我手中的书打落两次 我将手中的书拍了她两下、她随手拾起我桌上的书卷起来就用力打我,我用左手挡(坐着的),可她愈打愈猛(两人都翻脸了),我就拿起书打她。我打她刚好被班主任看到、我打了她几下(用书)就坐下了。班主任进来就直奔我来、揪着我头发(当时我的坐着的)猛击我头部、耳部。当时就感觉头嗡的一下、还伴有目眩,左脸及耳朵发烫、左耳听不到东西、只感到嗡嗡的响!后被叫到办公室进行说教、但他对我耳朵只字不提。然后我向他请假回家看耳朵、他推迟说明天再说,过了一天到医院检查出是耳穿孔。他还是不提,只是叫我快回去上课。
现在怎么办?
是否要到医院做鉴定?
到医院做的鉴定将来在法律上有效吗?
如果耳膜好了以后听力受到影响怎么办?
可是还考虑到还要在他的班读书,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好?

通知你的家人,并且找律师咨询。

翁牛特旗山嘴子中学一卢姓女老师将一名姓刘的学生打得左耳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左耳鼓膜穿孔,为轻伤”。当学生家长找校方解决此事时,学校领导声称自己无责任,是老师自己的事。
据学生家长介绍:2007年7月3日下午,翁牛特旗山嘴子中学初二学生刘某在课间休息时,说了句:“要是下两节课是体育课就好了.....”的话,被路过的卢姓女老师听到,因为下节课正是她的课,女老师非常生气,挥手就打了刘某几个耳光,还使劲的在脸上拧了几下....并告诉刘某站着听课。刘某被打后感到左耳“嗡嗡”直响,就啥也听不到了,但害怕老师在次打他,就站着上了一节课。晚上放学后,学生刘某头疼得厉害,在同学的帮助下,给百余里地以外的家长打电话告知此事,由于交通不便,学生家长第二天上午赶到学校,才将学生刘某送往翁牛特旗医院就诊。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翁牛特旗医院给学生刘某做了检查,医生诊断为左耳膜外伤性穿孔,需住院治疗。几天后,学生病情发生变化,学生家长将刘某转到赤峰市医院耳鼻喉科继续治疗,在刘某住院期间,卢姓女老师和学校于主任一起来到医院看望了刘某,前后支付了约6000元医疗费。
但刘某出院后,学生家长多次找学校解决后期治疗费和学生的营养费等费用,但学校一再声称校方无责任,校长赵某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与学生家长面谈,而委托本校于主任以中间人来调节此事。
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第九款明确指出: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还规定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2004年05月0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此,学校一直以中间人来调节此事,校方没有认识到自己该负的责任,也没给学生家长一个明确的答复。无奈之下,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