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总有难题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33:16
我现在租的房子经营超市生意,租期3年(2008年6月到2011年6月),房租一年一交,现在房东想卖房子,我想如果现在就搬走,然后和他打官司,要求赔偿损失,可我担心就算我胜诉了执行很难,因为房东穷的就这一个房子,如果我等到房子卖了,和新房东可能继续合作,可现在房东是个老财迷房价要的很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卖出去,他又不同意我外兑,在过几个月有涉及交下一年房费的问题,现在我也不知怎么办才好,请大伙帮我出出主意。

口气要硬。。底气要足,要有他不让步,就法庭见的姿态摆给他看。。

呵呵,这就是生活!
That`s life!

哎!生活就是很多难题。。这真的有点难、、、

一般的租赁合同上都有这么一条,大体意思就是-在租赁期间内房主想卖房需要得到租赁方的书面同意,还有一条就是房主想单方面毁约的也就是不租给你的话他需要付违约金并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至于违约金是多少就得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啦!产生的所有纠纷都以当时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协调解决,所以建议你把当初签订的合同拿出来好好看看仔细研究你就有办法了!

拿到违约金,在一个月里重新找。或者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