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解约补偿金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14:36
我公司员工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辞退,同时发放给该员工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共计25000元,请问这25000元用交个人所得税吗?如果缴税的话该怎样处理?分录该怎样做?

一般是不用缴纳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发的钱超过了标准
超过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超过12个月按照12月来分摊 公式是
<(补偿收入-3*当地上年职工年均工资)/工作年限(大于12按照12来算)-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A
A乘以工作年限(大于12按照12来算)为应缴纳个税数
由你单位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分录 发的钱全部计入成本费用
借 成本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借 所得税费用-个税
贷 应缴税费-个税
发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现金
代扣代缴
借 应缴税费-个税
贷 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