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8年以后己经签了两次合同了,合同到期了,老板解除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47:43
我想得到我应得的赔偿,但是不知道现在的劳动法是什么样的,

合同到期是终止合同不是解除合同,既然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要支付从2008.1.1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所以你应当得到1.5个月或者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
合同到期,也就是合同终止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拒绝的外,公司应当再给你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44、46、47条。

单位增加工作难度或减少劳动报酬的话你不续签要补偿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情况下,主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不续签的。如果单位增加工作难度或减少劳动报酬的话你不续签,那肯定要补偿。
所以,你要说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合同。

愿听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