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行贿受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28:03
朋友之间互相帮助,逢年过节送礼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那么假如我是某高官,我朋友是某商人,他在我过生日时送我一辆高档车,我在我能力之内帮助他谈成了某生意,这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吧?
假设送车和谈生意不是在同一时期,可能相隔一年或两年;而所谈的生意也是正当的生意,都在法定程序之内。
相关部门在调查某高官财产的时候,类似于这辆车的财产怎样定位?

我是这样认为,先不说行贿受贿罪的法定构成条件,你朋友送你一辆车,如果没有利益交换,当然合情合理,但如果是因为你的权力,因为你的权力能帮他办成事,就有行贿受贿之嫌了。当然了,如果你帮助他谈成的生意,没有致他人或国家利益受损,也应该可以理解。问题是,生意人送车给你,这笔生意也必定是侵占了他人或公共利益,或者说你违反了招投标法,能说这不是行贿受贿吗?总之一句话,假设你不在这个岗位,有人送车送房送金条都可以。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