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于家长之间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3:49:55
我是一所私立学校的初中物理教师,因为上课管理纪律,用右手食指把学生额头点了一下,结果手指甲把学生额头划破了点皮,过了还没有一节课的时间,家长就带了四个人气势汹汹找来了,什么也不问,进办公室几个人就架着我,把我从办公室一直拖到校门口,期间还打了我两拳,非得要把我拖上车,说要去医院检查,还好学校出面,打了110来,最后在校长陪同下去市医院做了检查,期间家长一直威胁。第二天,检查结果下来了,头部什么事也没有,但是家长要求签协议书,其中一条是以免产生后遗症,压保证金8000元,两年后若无后遗症退还。请问,我怎么保证我的权益,这8000元一定要给吗?如果两年的途中,他小孩发烧感冒,只要头部有问题都算在我头上吗?那两年后检查头部的医药费还是我出吗?

哭也没用,现在的社会你就认了吧。就算花点钱买经验吧

这些家长就是无理取闹,想必您在比较发达的城市吧,很正常。您可参见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8000元不用给。你可以这样来处理
买点礼品做下家访。向其赔礼道歉请求其原谅,如果不能凑效,向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请求调解。如果还是不能奏效,则向法院起诉该家长

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保证金8000元不合理,可以拒绝给付

不用给他们,他们那是无理取闹!不行,就上法院告他们诈骗,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妥协,否则他们会更加嚣张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