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标应该姓“公”还是姓“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27:19
泉标落成后,一直是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多次财政拨款对雕塑进行维修和粉刷,这说明市政府不仅组织主持了泉标创作,而且也是目前唯一对泉标承担相关责任的部门。
多年来,集中代表济南市公共利益的政府对泉标雕塑的宣传、管理、维护与开发,不仅有效地体现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而且提升了“泉标”的整体价值,这些事实是有目共睹的。
泉标作为济南市标志性雕塑,在该作品完成之日至今,被社会各界广泛使用,其创作人不可谓不知,但从未对此公开提出异议。
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济南市人民政府才是泉标著作权的持有人,其作者可保留署名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利。
行使著作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著作权法》第四条指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是损害公共利益。泉标雕塑目前已经成为济南地方文化的一部分,在旅游地图、路牌宣传画、单位宣传品、工作证卡、旅游纪念品上都有泉标形象,她已成为济南的公共艺术标志,正因为大家都将泉标当成公共财产,所以今天才拥有一定的知名度,泉标雕塑属于当时泉城广场设计和构成部分,属于公共市政建设,若没有市政府的参与、投资和场地提供,设计者是无法实现其作品的。
保护泉标,保护泉标著作权归济南市政府,保护社会各界合理规范的无偿使用泉标元素是我们应该大力呼吁的。而济南这家公司将泉标摄入囊中后,并非出于自称的公益目地,说是保护好、开发好“泉标”,让城市名片承担起桥梁作用,但对一家小小的礼品店就提出了巨额索赔
让泉标真正放异彩
大凡将这种公共元素与商业目地结合都没有得到好的效果,几年前,有人提出了制作孔子标准像一事,由专家评选,选出了标准像,由一家公司拥有所有权,即著作权,谁要画孔子,做孔子像,必须向这家公司交钱,此事遭到了全国舆论的一致反对,艺术作品和描绘讲究千人千面,追求个性化,由此而论,动漫孔子、卡通孔子、漫画孔子都不能画了。何况孔子是全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怎么画孔子也不能你说了算,最后,孔子标准像一事不了了知。
前不久,济南市政府选出市徽、市吉祥物、市花、市树等图案,就是交给了一家公司运营,声称须经过批准(也就是收费)才能制作,济南市还有一家工艺品商敢在商品上合理使用宣传这些图案吗?时至今日,大家恐早已忘了这些图案是什么样的了吧,公共元素不能与商业行为走的太近了,你这不是奥运会、会

您到底要问什么……?我觉得,泉标还是我们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