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社会,如何看待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之间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0:05:29

最理想最根本的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立法权力:有法可依
行政权力:有法必依
司法权力: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个想法是好的,而且对于我们的贫苦大众来说,这四条做得很好。

缺乏监督,互为狼狈,互相扯皮,没有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