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抓人.5年前以交罚款.并上了户口.先在要抓人交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22:02
离异时女孩叛给外省的前夫抚养.再婚时生一女一男.男孩在4年前交了正常超生的一半钱且上了户口.现在要抓我老公要我交钱.我老公又没超生.他只有两个.请问他们这么做会不会违法

你离异时生了一个女孩,判给前夫。那你跟再婚的丈夫(如果他未生育过)生第一个孩子是合法的,不需要罚款。但生第二个就是超生了。

婚姻家庭的孩子数量是合并计算的,就是说,你老公没超生(你觉得没超生,因为他只有两个孩子),但实际是3个孩子(加上你与前夫生的)。

但已经罚过款而且已经上了户口的,现在计生办就不应该再罚你们的款,这点你们可以根据当时保留下来的罚款票据去跟他们对质的。

计生办的人都是不讲理并且欺软怕硬的,所以你们要跟他们死磕,我的同学,家里有钱又怕事,她女儿十六岁了,还罚她当年早婚的钱(陆陆续续交过N次了),我家没多少钱,家里又比较硬,从我爸到我四叔,每个家里都有四个小孩,一毛钱没给过

你们是违法了没错,但是也罚过钱了不是吗?
所以不要理他们,坚决不交,就说没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2006年第3版)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释义】本条是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处刑规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施了拘禁他人的行为,其次是这种拘禁行为是非法的。拘禁行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关押、扣留等,其实质就是强制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在我国,对逮捕、拘留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由专门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拘禁他人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