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股金红利计算标准的规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28:03
(一)农村信用社股金红利计算标准的规定
(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安徽省安庆市国土局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政府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五)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土地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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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方案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4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4]94号)精神,结合英山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股金分红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联社2005年度决算工作意见,我县农村信用联社确定对2005年度募集的信用社股金(含老股金转入的新股金)统一按年利率3%计付股金红利,具体计算方法:入股金额×实际天数×3%÷360天;应缴的股金红利所得税由股东自己承担,信用社代扣代缴。
  二、股金分红时间
  2005年度股金分红从2006年1月起,力争在2月底前结束。
  三、股金分红步骤
  (一)计算应付红利。由联社营业部股金社员股金清册逐笔计算应付股金红利,并造册登记。
  (二)划拨分红资金。县联社依据股金红利清册,划拨资金到股东所在地信用社,由各信用社代付。
  (三)计付红利到户。各信用社按营业部计算的分红清册以及联社划拨的资金,逐户计付到户。

  2.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文件
  关于公布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附表格,自己去看)

  http://www.ahlj.gov.cn/egov/show.asp?Id=116378

  安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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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层级类别 ]:安徽 [ 所 属 类 别 ]:房屋物业[ 生 效 日 期 ]:2005-01-05[ 发 布 单 位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 [ 发 布 文 号 ]:[ 是 否 有 效 ]:有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