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对部队非现役文职人员户籍管理方面的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00:13
北京市政府对部队非现役文职人员户籍管理方面的政策如何?和单位是聘用合同制关系就代表不属于单位编制,不解决户口吗?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是否解决户口得结合当年政策和单位具体情况,头几年是应届毕业的本科、硕士能解决户口,现在几乎没有名额了。解决的是北京集体户口,不像楼上说的不享有北京居民户口的一切权利,是享有的,我就用这个户口申请两限房了,没有任何问题。

  是否解决户口得结合当年政策和单位具体情况,头几年是应届毕业的本科、硕士能解决户口,现在几乎没有名额了。解决的是北京集体户口,不像楼上说的不享有北京居民户口的一切权利,是享有的,我就用这个户口申请两限房了,没有任何问题。

政策如下:
解决户口结合当年政策和单位具体情况,是应届毕业的本科、硕士能解决户口,现在几乎没有名额。解决的是北京集体户口,北京居民户口的一切权利是享有的,没有任何问题。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2001〕3号);
2.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
3.历年来中央、省、市颁发的相关政策。
二、军转干部安置方式
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师、团、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的方式安置。
三、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